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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元宝区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巡视

发布时间:2016/3/8 10:04:00 来源: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经省委同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区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巡视。3月8日上午,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元宝区工作动员会召开。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周力、副组长王利印及巡视组其他成员、市委副书记李刚、区委书记孙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唐炜、区长杨丽杰、区政协主席刘晓军等领导出席会议。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周力作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李刚对我区配合好此次巡视工作提出要求,区委书记孙宇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上,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周力就开展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点,巡视的工作方式、方法进行了全面阐述。周力指出,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省委巡视组将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监督检查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着力发现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着力发现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着力发现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以及对反映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的重要问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巡视组也要了解掌握。

  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元宝区区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视结束后,省委巡视组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情况,向被巡视单位党委(党组)提出整改工作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进行反馈。

  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各镇街党委书记、镇长、办事处主任;区直各委办局一把手;近两年退休的四个班子副区级以上领导参加会议。

  巡视组信访举报电话:1361495750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晚间19:30-20:30,起止时间为:2016年3月8日至4月19日。征求意见箱地址:丹东市元宝区信访局。电子邮箱:lnswdsxsz3@163.com。邮政信箱: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100号,省委巡视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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