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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区民宗局开展两节期间宗教场所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18/1/22 13:30:00 来源: 浏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民政局领导在两节期间的安全工作部署,元宝区民宗局于2017年12月29日对区管四个宗教场所进行了安全检查,并分别签订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责任书》和《两节期间安全检查提醒通知书》,确定了场所负责人为该场所安全责任第一人,对各自宗教场所的安全管理负全责。要求各宗教场所做好两节期间宗教活动的人员安全和消防安全,做到人员到位、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在燃香烛方面要落实专人管理,禁止烧高香和在殿堂内禁火区燃香烛的现象。
  同时,对各宗教场所建立的台账、活动场所安全应急预案、场所安全领导小组及小组成员主要责任落实情况、场所安全自查记录、香纸烛明火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设施、疏散通道、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消防设施器材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宝龙庵和弥陀寺台账存在问题,现我局已向两个宗教场所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待整改期后再次进行复查,确保我区各宗教场所安全、稳定、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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